海琳
  醉駕者既不顧慮自身人身財產安危,也置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危於不顧,這樣的危害公共生活安全的人,自然是要嚴懲的。懲字當頭,嚴查嚴懲到底,這不是中國所獨有的。日本更有酒後駕車“連坐”的處罰,不僅司機要罰,坐在車裡的人和相關人員也要一起受罰。可以說,恰恰是很多的人呼籲、建議、論證的基礎上,我們出台了“醉駕入刑”。如今,這一法律武器發揮了應有的威力。
  日前,公安部交管局發佈數據,自2011年“醉駕入刑”實施後,三年間,全國因酒駕、醉駕導致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較法律實施前分別下降25%和39.3%,成效顯著。
  根據世界各國的發展規律,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之時,轎車開始進入家庭;達到3000美元時,轎車將大規模進入家庭。如今,中國有相當多的城市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,大國的汽車夢照進現實。汽車市場由小變大,2010年成為全球第一大汽車市場,比原先普遍預測的2015年提早了5年。當前,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2.6億輛、駕駛人數量接近3億人,今後仍將持續快速增長。人、車、道路之間的緊張關係升級。越來越多的人感慨行路難,堵堵堵。但與此同時,安全文明駕駛意識與習慣卻如沙漠里的綠洲般罕見。
  車帶來了出行的便利,帶來了內心的滿足,卻也因醉駕等問題帶來令人心痛、甚至是撕心裂肺的慘痛教訓。
  面對危害猛於虎的醉駕,只有嚴刑峻法才能有效遏制其態勢;也只有嚴格執法,才能逐漸形成不利於醉駕生長的社會輿論土壤與心理環境。值得註目的是,三年來,全國無一例醉駕案件被法院判決無罪。2011年,“醉駕入刑”新政甫一齣台,國內著名音樂人高曉松就因醉駕,被判處六個月拘役,罰款4000元。此案轟動一時。此後,大眾媒體上報道的無論是名人還是普通人,一旦醉駕,都得承擔相應的違法後果。公平和公正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,對醉駕者不論高官富商、明星名人,只要發現就應依法懲處。正是有法必依、執法必嚴、違法必究,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嚴查嚴管,“醉駕入刑”成了全社會所知曉的重典,有效地威懾了醉駕者與潛在的醉駕者。
  但為什麼還是有人知法犯法鋌而走險地醉駕呢?錶面上看,有些人是心存僥幸,認為“不會那麼巧被交警撞上”,或者在節日之前,覺得“交警也要過節”,認為過節相關檢查就會少,於是醉駕上路。有些人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和自己的車技,以為自己酒量過人,千杯不醉,以為自己車技了得,喝醉了酒照樣能妥帖地開車。實則,醉駕是缺乏法律常識,缺乏起碼的社會公德的表現,也十足地顯示了有些人在某些時刻的短視。難怪乎,德爾菲神廟前的兩句話,便是“認識你自己”和“凡事要有度”。一位對自我有較清晰認識的人,做事有禮有節,分寸火候剛剛好,那麼這樣的人估計是不會醉駕上路的。
  醉駕者既不顧慮自身人身財產安危,也置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危於不顧,這樣的危害公共生活安全的人,自然是要嚴懲的。懲字當頭,嚴查嚴懲到底,這不是中國所獨有的。日本更有酒後駕車“連坐”的處罰,不僅司機要罰,坐在車裡的人和相關人員也要一起受罰。可以說,恰恰是很多的人呼籲、建議、論證的基礎上,我們出台了“醉駕入刑”。如今,這一法律武器發揮了應有的威力。如何更好地發揮其功效,讓醉駕事故率再下降些?除了需要做好現在正在做的,或許也需要把安全文明駕駛意識從學校教育就推廣。就像垃圾分類,不少城市在推廣,但是很多市民連垃圾怎麼分都不清楚,踐行起來就有了難度與障礙。而如果從孩子抓起,那麼如今推廣起來看似很難的事情,就會像人們的生活習慣一樣自然而然。
  (作者為專欄作家)  (原標題:國外對酒駕“連坐”的處罰可借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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