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徐建國 超市促銷秩序混亂,多名顧客被踩踏致傷。11月28日,江西省新乾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進行宣判,一審判決被告新乾縣某超市賠償原告鐘某1200元。
  2013年9月底,新乾縣某超市搞國慶促銷活動,併在超市門口張貼有 “商品特價”的海報。10月1日早晨,得到消息的大量顧客擠在超市站前等侯開門,8點整超市大門準時打開,顧客蜂擁而入,多名顧客摔倒在地,鐘某更是被踩踏受傷,共花費醫療費2000餘元。此後,因賠償事宜,雙方一直達不成一致意見。鐘某遂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新乾某超市賠償醫療費,誤工費等共計3000餘元。  (原標題:秩序混亂 促銷引發踩踏超市敗訴賠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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